18亿美元!三峡集团发力:巴基斯坦水电站PPP项目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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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 PPP项目案例

巴基斯坦卡洛特4*180MW水电站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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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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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洛特水电站规划装机容量720兆瓦,是巴基斯坦吉拉姆河(Jhelem)流域水电规划5个梯级电站中的第4级。项目总投资近18亿美元,由中国三峡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三峡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三峡国际”)发起,并由三峡国际控股子公司三峡南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三峡南亚”)作为绝对控股股东成立特殊目的项目公司,以BOOT(建设-持有-运营-转让)的方式开发投建,项目特许经营期为自融资关闭起30年。此后, IFC与丝路基金也相继以入股三峡南亚的方式间接参与该项目。

自该项目发起以来,国内外各家金融机构均对参与该项目的债权融资表现出浓厚的兴趣。经多轮比选和多方协调,最终发起人决定组建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丝路基金以及IFC在内的国际银团,对该项目的债务部分以有限追索项目融资的形式进行融资,并确定由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该国际银团的牵头行,牵头推进融资工作。2017年2月,该项目实现融资关闭并已正式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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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实施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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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背景

尽管巴基斯坦近年来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增长,但能源危机却一直是制约该国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该国电力供需缺口常年高达约30%,无电人口达5600万,占其总人口的28.47%。

许多企业因缺电停产,被迫倒闭或转移至国外。居民生活用电也经常被迫停断,由于电力不足,每年夏季连续的高温酷暑天气都会导致一定规模的人员伤亡。缺电已严重影响到巴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当地民生的基本保障。因此,巴基斯坦政府已将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列为其未来十年发展规划中重点支持的投资领域。

根据巴基斯坦国家电网公司统计,巴基斯坦全国拥有60000兆瓦的可开发水电资源,其中高达89%的水电资源尚未得到开发。为有效利用丰富的水力资源,巴基斯坦政府积极引进外来资金参与本国的水力资源的开发,希望将其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从而促进该国的经济发展。因此吸引外资建设水电已成为巴基斯坦政府发展国家电力的既定政策。

开发建设卡洛特水电站,契合了巴能源发展规划的方向,有助于缓解巴基斯坦电力供需矛盾,有利于巴基斯坦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符合巴基斯坦政府电力布局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决策。

鉴于巴基斯坦重要的战略地理位置,以及中巴两国历史悠久的紧密关系,中巴经济走廊一直被认为是我国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先行试点。外交部长王毅就曾在2015年2月访巴期间将中巴经济走廊称作一带一路的旗舰项目。卡洛特项目属于中巴经济走廊中重点规划的第一批项目,同时也是我国丝路基金成立后参与的首个项目,广受国内外瞩目,具有较为重要的示范意义。

如该项目可成功实施,将为落实中巴经济走廊的规划布局,乃至全面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该项目也受到两国政府高层的高度重视。2015年4月,习近平主席访问巴基斯坦期间,在习主席和巴基斯坦总理谢里夫的共同见证下,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以及丝路基金的董事长与本项目借款人卡洛特电力有限公司代表共同签署了卡洛特水电站项目融资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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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合同体系

本项目中,巴基斯坦政府、中方企业、项目公司、国际银团、总承包商、运维商等主要相关方之间通过签署一系列商务合同及融资协议,构建了一整套完整的合同体系。各相关方及合同关系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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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协议(Implementation Agreement, 简称IA协议,即PPP协议)

该项目实施协议由项目公司与巴基斯坦政府及项目所在地区政府分别签署,主要约定社会投资人以及政府在整个项目生命周期内的权责和风险分配,是各方协作实施项目和推动融资工作的基础文件。其中约定,巴基斯坦政府对于购电协议等由巴方政府机构签署的商务合同的支付履约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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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购电协议(PPA协议)

该项目购电协议由项目公司与巴基斯坦Central Power Purchasing Agency (Guarantee) Limited公司(下称“CPPA-G公司”)签署。根据2015年6月巴基斯坦颁布的国家电力改革法令,CPPA-G公司脱离了巴基斯坦国家输电公司,成为由巴基斯坦政府全资持有的独立实体公司,负责与巴基斯坦所有IPP电站签署并执行PPA协议。本项目采用了两部制电价体系,以照付不议(Take or Pay)的容量电费覆盖电站建设的固定成本、融资成本以及一定的股东收益,同时通过价格联动机制(pass-through)实现电量电费与每度电的可变成本的联动,使得项目公司规避了发电及运维成本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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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融资协议

本项目融资协议由银团贷款协议、发起人支持协议、抵质押协议、账户协议等一系列协议组成。银团共提供贷款13.92亿美元。该项目采用项目融资(Project Finance)的融资模式,借款人为项目公司,第一还款来源是项目自身现金流,项目建成后全部资产及商务合同权益均抵质押给银团。此种模式下,项目发起方无需向银团贷款提供全程的还款担保,负债压力相对较轻,且项目各项风险也在政府、项目公司、金融机构等各方之间得到了合理的整合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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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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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洛特水电站项目是中巴经济走廊的重点项目,广受国际各界的关注。其建成后将显著改善当地供电环境,促进巴基斯坦社会经济发展,对于巩固中巴全天候战略合作关系,以及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该项目的成功投建和运营,也将有利于推广我国技术标准,带动我国资金、技术、设备及劳务出口,并提升中国企业在当地的品牌形象。

值得注意的是,本项目是中巴经济走廊重点规划首批项目中惟一由中资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联合组建银团进行支持的项目因而受到了国际银行同业的广泛关注。该国际银团顺利完成本项目的融资,有助于拓展中巴经济走廊以及“一带一路”战略的国际化合作空间,提高了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国际影响力和接受度,对于实施贯彻我国经济外交发展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此外,本项目也是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首次与国际金融机构在巴基斯坦合作实施PPP项目。在此过程中,各方对于PPP项目的理念思路和操作经验有了较为全面深入的交融互通,对于我国企业及金融机构未来在国内外实施PPP项目具有借鉴和启发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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