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外商投资的数量不断增加,尤其是中国投资者的投资,德国联邦政府计划大幅度扩大外商投资管制的适用范围并延长各个阶段的审查期。
现行的法律依据
当德国的外商投资被视为危及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公共安全或秩序时,《德国对外贸易法》(Außenwirtschaftsgesetz, "《德国对外贸易法》") 及其相应的实施条例 (Außenwirtschafts-verordnung, "《实施条例》") 授权联邦经济与能源部 (Bundeswirtschaftsministerium,"BMWi") 限制外商投资。就此而言,存在着两类不同的在德外商投资: (i) 一类是涉及非德国收购方的、与在武器或若干与安全相关的IT产品领域的特定行业交易相关的外商投资;以及 (ii) 另一类是涉及非欧盟收购方、与一般(跨行业)交易(不论是否为特定行业)相关的外商投资。
修改法案的原因
鉴于越来越多的外商收购德国当地的公司,特别是中国投资者,为了更好地保护本国企业,德国联邦政府认为有必要相应调整现有的评估程序。目前尚不清楚相应法案的草案何时开始生效。但可以预见的是,未来数周以后立法障碍将被清除。
扩大适用范围
修正案不仅扩大了特定行业审查的适用范围,而且还扩大了跨行业审查的适用范围,并进一步阻止其规避。
特定行业的审查以前仅限于某些安全相关的IT产品领域的国内行业,但修正案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包括消防、目标监视和跟踪系统、军用电子设备、专用的军事训练和仿真设备、成像和反成像设备和材料、机器人以及数据库等领域。此外,修正案还应包括这些产品所需的材料。
原本关于跨行业审查的条款对审查只作了一般规定,例如非欧盟居民收购德国当地公司是否会对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公共安全或秩序造成危害。
而现在,新的修正案以相关决策实践为基础,明确具体地规定了这类危害由什么组成,并特别提供了一个非详尽的举例单。它包括在关键基础设施、相应的行业特定软件、电信监控措施、云计算服务以及远程信息处理的组件或服务领域积极运营的目标公司。“关键基础设施”被定义为属于能源、IT和电信、交通运输、保健、水、营养品以及金融和保险行业或对德国社会运作有重要意义的领域的任何机构、资产或其中的一部分。
该法规还试图抓住以任何形式滥用或规避审查的交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关欧盟实体不独立从事重要的业务活动,而是为收购德国当地的企业,或此实体不常驻在欧盟或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境内,那么由此欧盟实体进行的交易都有此类行为的嫌疑。
报告要求及审查期
除适用范围扩大以外,另一项重要的改变就是引入了报告要求。根据这一要求,跨行业审查范围内的协议的订立需要以书面形式报告给联邦经济与能源部。根据该修正案,联邦经济与能源部启动审查程序的三个月的期限(第一阶段)将从他们获悉交易开始,而不是– 像之前规定的– 从合同的订立开始。这样的变化将联邦经济与能源部放在了一个更有利的位置上,以便更好地开展审查工作。
此外, 该法案还规定, 主动申请跨行业交易的无异议证明(第一阶段)是避免上面提到的三个月期限的一种途径,联邦经济与能源部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两个月内发出无异议证明,而不是现行法律框架规定的一个月。第一阶段的特定行业详细审查的相关审查期也将从一个月延长至三个月。
此外,如果对跨行业交易进行深入审查(第二阶段),联邦经济与能源部另外有四个月(而不再是两个月)的时间禁止收购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在新的法律框架下,相关的特定行业交易深入审查期限(第二阶段)也将从一个月延长至三个月。

总结与展望
鉴于在过去几个月内进行的相当激烈的政治讨论,所宣布的对现行法律框架的修正案并不让人感到意外。
未来的法律框架将导致越来越多的交易进入《德国对外贸易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适用范围。这也必然会延长交割的道路,更会在基础的交易协议中有所体现。
然而,德国联邦政府将如何在不越过国家保护主义界限的基础上,在实践中运用新的法律框架,仍有待观望。毕竟国家保护主义反过来可能对德国的投资量产生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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